西水检察厅公益诉讼保护湖泊生态
发布时间:2026-01-01 12:23
精忠报网讯(湖北日报网)(徐伟 徐九红通讯员)“现在湖水清澈了,大热天我们也闻不到臭味了,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近日,浠水县清泉镇再铺村的村民看着清家湖清澈的水面,由衷地称赞检察官的回访。这一变化,是浠水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协商机制,成功解决湖内养鸭污染问题专项行动的结果。 鸭子排泄物污染了佛得湖的水 2024年上半年水质监测数据显示,齐家湖水质劣于Ⅴ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超标达11.6倍。在在调查线索过程中,浠水县检察院“蓝绿绿”生态公益诉讼组发现,造成污染的根本原因是环湖规模养鸭场粪便处理不当。一些养殖户没有污染处理设施,鸭粪和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湖中,加剧了水体富营养化。不仅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还影响了周边1000多人的生活用水生产和安全。 “湖泊施肥、化肥种植是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需要及时干预,阻断污染链条。”负责该案的检察官陈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需要统筹协调。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共同努力。 多个部门协作制定修复计划 为切实解决治理问题,习水县检察院启动诉前协商程序,召集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清泉市政府召开专题协商会。本次会议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水质监测报告、现场调查记录等证据,明确指出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专门邀请了一名随员检察官根据其在水产养殖污染对策方面的经验提出整改建议。 “我们建立‘名单制’整改机制,明确三方责任,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监测和执法与会的该县生态环境部门代表表示:“执法中,农业部门指导生态农业,市政府进行土地管理。”经协商达成一致,检察机关当场提交了《诉前协商意见》,详细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受理标准,并组成了“检察监督+行政执行+属地执行”的联动治理单元。 阻断污染源路径。 建议后,各部门迅速采取专项整改措施。湖区3个规模化养鸭场被限期搬迁,飞轮海等散养养殖户依据《食品垃圾倾倒法》被处以3万元罚款。农业农村部推广“肥料-沼气池-有机肥”循环利用模式引导农民建设标准化肥料加工设施。清泉市成立专项检查组,建立“日保洁、周检查”制度,杜绝粪便直接排放隐患。 “目前,鸭粪每天都会收集,并及时处理,既环保,又可以卖钱,比以前随意排放要好得多。”华农民坦言,纠正后,通过批评教育,他深刻认识到了污染的危害性。 人寿保险有效。 近日,县检察院和环保部门召开“反思”。七家湖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氨氮、总磷等指标已降至地表水四类标准,此前浑浊的湖面已恢复蓝色波纹。 “我们也在推动跨境合作建设“我们还与周边城镇合作,每月进行水质检测,防止污染问题再次发生。”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向我介绍了这一情况。 “通过诉前协商机制,不仅可以避免耗时耗力的诉讼过程,还能调动行政主体的共同治理力量,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双赢。”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子峰表示,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生态公益诉讼监督,用“蓝色检察”筑牢长江经济带西部水区的生态屏障。